添加日期:2016年3月9日 阅读:1640
今年的2月24日-25日,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研究所(以下简称械标所)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征求意见(第*批)工作预审会。
会中提到: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《医疗器械分类规则》,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如果医械分类目录修订工作顺利进行的话,新版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预计将在今年出台!
另外,相关人士还透露了具体进展:
1、医械分类目录修订工作组已经组建,人员和办公条件已经配备,修订工作已在路上。
2、将原有43个医疗器械子目录调整为目前的22个子目录,已经初步完成了11个子目录的修订,相关部分子目录的初稿已经提前完成,修订进度较预期要快很多。
3、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名称已经初步确定,且子目录框架更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。
4、为目录修订所需的动态数据库已经建立,分类目录修订涉及的医疗器械注册数据信息得到了整理和提取。
那么对医疗器械企业来说有何影响呢?
众所周知,我国医疗器械分类实行分类规则指导下的分类目录制,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并存,以分类目录优先的医疗器械分类制度。
而医疗器械分类是医疗器械管理的基础和源头。前面新版《医疗器械分类规则》已经出台实施,但由于它比较宏观,内容抽象,直接适用它来分类新产品仍有困难。
新版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的发布将是一阵及时雨,让众多被分类难题困扰的企业得到解脱。
新版医械分类目录将明确一些产品的归属,直接指导企业的研发注册以及生产。新版医械分类目录中各子目的产品描述、预期用途、品名举例等内容,将进一步指导企业对产品进行正确分类,以便于企业日后布局市场。
文章来源: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