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药师处方审核 能否成药企销售拦路虎

    添加日期:2018年7月27日 阅读:1575

    近期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3部门联合制定了《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《规范》共包括7章23条,对处方审核的基本要求、审核依据和流程、审核内容、审核质量管理、培训等作出规定。通过规范处方审核行为,一方面提高处方审核的质量和效率,促进临床合理用药;另一方面体现药师专业技术价值,转变药学服务模式,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、人性化的药学技术服务。开展医疗机构药师处方审核的目的是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工作,促进临床合理用药,保障患者用药安全。规范本身无疑是一种进步,但是对药企来说如果处理不好,有可能成为企业产品销售的拦路虎。

    药企们很担心:药企营销成本要增加

    按照通行的作法,药企的药品进入招标目录、被医院采购后,药企们要积极开展各种营销手段促进本公司的产品在医院的销售。在《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》实施前,药企们主要的营销对象是医生、也包括负责药剂科负责人、采购人员(这部分人与医生相比少很多)。由于医生的处方直接影响到药品的销量。所以产品的销量要上去,重点是做好医生的营销工作。在反腐高压的社会背景下,原本的带金销售方式逐步被学术推广所替代。医生对学术推广的方式比较容易接受,也容易与学术推广代表建立一定的联系。

    在规范实施后,改变了以往影响药品销售的主力在于医生是否开具处方的现象。规范增加了药师审核处方,甚至可以否决医生的用药的权限。这样一来,影响医院内药品销售的重要因素由一个变成了两个。药企在医院内部的营销肯定要随之发生一定的调整。主要变化有:一个是营销对象的增加。在保持对医生营销力度不减的情况下,将会有一个新的营销群体的出现他们就是各医院药剂科的药师们了。二级医院的药剂科少则十几人、三级医院则是更多了;二是营销方式的不确定性。医生对学术推广很容易接受。药师与临床医生虽然都是医务人员,但是还是在专业上有着很显著的差别。这势必给药企的营销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。所以说医院的药师群体适合那一种营销方式,而且又不与当前反腐形势相悖,药企还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适宜的营销方式。这些会带来药品销售上的一些混乱,更让药企头痛的是营销成本的增加。这是任何一个药企都难以忽视的问题。

    药企们很失望:医院处方外流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

    在美国,药品销售主要分为医院销售和院外销售两大类型。美国的处方院外销售额占处方销售总额的45%。而在我国,一直以来医院内药品的销售占了**的主力,但是这几年院外处方药的销售也有一定程度的镇长。有些药企在开拓院外处方药的销售上一直在努力尝试探索。国家有关部门也有所动作。在国家层面上, 2017年5月份国务院发布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》中明确提出: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处方外流,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、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、实时共享。在地方政府上也有一些动作。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《关于实施维护参保人员基本用药权益有关措施的通知》支持医院处方外流。重庆市药监局发布通知,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的,应符合以下要求:采取与医疗机构对接的方式,实行计算机联网并通过信息系统从医疗机构获取电子处方。药企本以为国家在通过行政手段推动处方外流,

    然而,《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》一出台,无疑是给院外处方药的销售设置了一道拦路虎。医院里的医生开具处方后,必须要医院的药师审核才行。要知道,药师是医院的员工、拿着医院的薪水、肯定不会让医院的肥水外流!这样一来,医院处方外流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了!药企们肯定很失望!

    营销成本上升、院内处方不外流也就罢了,药企们更担心的是,说好的医药分家的政策会不会因此出现掉头。

    药企们要积极面对,主动出击

    文件已经下发,意味着医院内药品销售肯定要发生变革。重要的是,广大药企是否能平稳地度过这个医院内药品管理的转型期!对广大药企来说,游戏规则已经发生变化的前提下,漠视不理显然不利于今后工作开展;依然使用带金销售的做法显然与当前反腐高压的局面相悖,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。**应该做的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面对。一个是要按照《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》开展医院内药品销售。以自家产品的质量和疗效为第*要素。不管是医生,还是药师,*看重永远是药品的质量、疗效和使用上的安全。只要不断提高自家产品质量和疗效,不就怕缺销量。质量和疗效不好,单纯依靠不见光的销售手段不可能持久;二是要进一步深耕基层终端市场。规范要求是在二级及以上的医院开展药师审核处方工作。在基层由于机构较小、整体卫生人力资源有限,一定期限内不可是实施规范,可以加紧占领基层市场。

    当然,在这段非常时期,有些企业会选择观望、等待;有些企业按照老的套路行事;也会有企业勇闯难关,适应规范探索新路径。新规则到底能不能成为拦路虎,就看企业自己的选择了!

    责任编辑:大花 WWW.1168.TV 2018-7-27 14:31:56

    文章来源:医药地理

版权与免责声明:
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(短时间见效,高复购)

联系电话:19937853017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(短时间见效,高复购)

联系电话:19937853017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
本文标签: 医院药师处方审核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
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-WWW.1168.TV Copyright © 2008-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(粤)-经营性-2024-0324网站备案/许可证号:粤ICP备14090958号-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
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: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,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→返回顶部←
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,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,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,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,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→返回首页←